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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中國農民民主素質和能力是中國長治久安的第一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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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中國依然是一個農業(yè)和農民大國。中國式的現代化必須從這一最根本的國情出發(fā),并致力推進農村現代化或農民生活現代化。在推進我國現代化歷史進程中,農民問題特別農民民主素質和能力問題,將是一個集政治、經濟、文化思想和社會生活諸因素,并影響和制約著中國現代化的焦點問題。本文對這一問題的討論,旨在拋磚引玉。?

一、   中國農民權利長期短缺的自身原因是民主素質和能力的低下

  肇始于七十年代末的中國農村改革,最為成功之處就在于重新賦予農民以土地使用權為核心的私人財產權,從而確立了農戶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支配權,讓農戶在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等方面獲得了更為廣泛的參與權和自由(例如村民自治權)。但是從總體上看,今日中國農民的(民主)權利仍然是很不完整的,短缺的。農民最為基礎的經濟權利-私人財產權利例如土地使用權,仍然受到以集體所有者名義的各種非法干擾和侵蝕。盡管今日中國農民在土地使用權及收益剩余控制權方面,比改革前的生產隊社員大大地擴展了,但是事實卻是廣大農戶仍然無法拒絕以集體所有為由對土地收益剩余控制權的恣意分享,即以各種名目對農民實行的攤派。這已成為影響中國農業(yè)經濟發(fā)展和農民收入增長的嚴重障礙。?

  為什么中國農民"解放"近五十年卻依然處于權利短缺的狀況呢??

  讓我們先來觀察一下作為中國(農村)社會基礎的農村現行土地集體所有制度。也即看一看中國農民生活于一種什么樣的基本經濟制度之中。?

  現行農村土地制度,意味著每個在這一集體地域內合法出生的成員,都有權分享同原有成員相等的土地使用權利。他們在土地數量、質量以及土地負擔的分攤上也是均等的。這種土地使用權不能轉讓、出賣、也不能出租,并且隨著使用者死亡而消失。隨著一個時期(三年或五年)內農民家庭人口的增減變化,增人的家庭就會無條件地增加若干份土地使用權,而減人的家庭則會無補償地減少。這就不僅阻礙了農民對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還使每個農戶擁有的地塊極其零碎、分散。再加上國家推行"農產品合同定購制度",事實上卻是憑借行政命令對土地使用權、生產自主權、土地轉讓權與收益權實行種種超經濟強制,農民對土地投資怎么也不具有經濟上的合理性。同時,土地的最終處置權既不屬于直接使用者-農戶,也不屬于所有者-集體。這就限制了土地流轉機制的發(fā)育健全。因此,近幾年出現了農民使用地下非法的私人信貸,遭受高利貸者盤剝的現象。這也使得農田改良和農民經濟集約化無法實現。而在一些經濟發(fā)達的農業(yè)集約化程度越來越高的農村,要禁止雇傭勞動是行不通的。因為集約的農業(yè)是一種季節(jié)性的生產,它不能長年養(yǎng)活在它最需要勞動的幾個星期內所利用的那么多勞動力。生產商品的農業(yè)沒有雇工勞動就不能存在。讓個體的農民進行商品生產,又想取消雇工勞動,那是辦不到的。這樣看來,已經完成的中國農村第一步改革的真正內容不是地產的"社會化",而是把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均分給農民;更不是農業(yè)的社會化,而是用小農經濟的個體勞動來代替原"人民公社"中的社會化勞動。這與我國農村現實的社會生產力狀況是相互適應和促進的。?

  所以,有學者研究提出了新型農地制度設計的總體思路:弱化集體所有權,賦予農民永久使用權,加強國家宏觀調控權。所謂弱化集體所有權就是實行農民承包制,集體只占有向包地農民收取地租的權利,其他的土地處置權、使用權、占有權給予農民,以保證農民完全意義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生產什么,生產多少完全由農民自己決定),與城市居民、工業(yè)企業(yè)平等的市場交易權和充分的收益剩余控制權。所謂賦予農民永久使用權,就是在弱化的集體所有權之下完全落實直接使用權、收益剩余控制權。即農民私人可以依法對所包土地的使用權進行出售、交換、繼承、抵押等。所謂加強國家宏觀調控權就是國家從宏觀上擁有土地利用規(guī)劃權、土地征用權、建設用地控制權,并以國家法律形式進行地籍管理,實施單嗣繼承制,監(jiān)測使用效率,限制使用方向。?

  現在,在一些經濟發(fā)達的農村,農民們實行"永久地"分配"責任田"或份地并阻止定期重新分配的情況越來越多。農民們更加力求獲得對土地的永久而固定的使用權利。而土地經營越是集約化,這種要求就越是強烈。中國農村第一步改革,既然不是使農業(yè)勞動社會化,而是通過瓦解"人民公社"使農業(yè)勞動家庭化、個體化,其歷史邏輯結果只能是:建立十分類似農民私有制的、永久性的、不再重新分配的,可以繼承的土地使用權;或者干脆實行農民私有制。前一種結果似乎更加為中國所奉行的意識形態(tài)所容納。?

  處于物質、精神相對貧乏狀況之中的中國農民天生不是"政治生物"。只有爭取集體所有權之下的土地使用權,以安徽鳳陽農民為代表的中國農民,才冒著巨大的風險卷入了"農村第一步改革"之中。一旦農民得到了土地使用權,并確保了新取得的私人財產權利,他們又回到了政治上漠不關心的狀況,重新陷入純粹地方性利益的狹隘圈子之中。?

  今日中國農民,作為一個重要的社會階級,缺乏相應的社會政治參與權、社會進步利益享受權;事實上沒有與市民平等的社會地位和獨立的人格,沒有變換身份的自由。為什么中國農民長期安于"無權"狀況呢??

  在中國,最高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它選舉產生其常務委員會。后者制定法律并選舉中央人民政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選舉的代表組成。市人民代表大會從有選舉權的市民、工人中間接選舉產生。而省人民代表大會則由市、縣人大代表選舉的代表組成??h人民代表大會由鄉(xiāng)人大代表選舉的代表組成,每個鄉(xiāng)人大主席團可以把它的幾名或十幾名代表派出參加縣人民代表大會。這種非常復雜的間接選舉制度使"市人大"對"鄉(xiāng)人大"處于一種極為有利的地位。這意味著"市人大"對于"鄉(xiāng)人大",產業(yè)工人或城市居民對于農民擁有多次選舉權和事實上更多的代表名額。所以中國農民階級的政治意志和愿望在國家立法和政策中-只有農村土地立法和土地政策除外-根本沒有表達出來。這一事實只能這樣解釋:中國農民階級沒有利用國家憲法、法律賦予他們權力的素質、能力和手段。?

  中國農民群眾在政治上還沒有組織起來,還沒有受過民主訓練,也并不關心政治。目前,從國家一級組織來看還沒有哪個政府和社會團體部門能對農民負責,沒有哪個社會團體與農民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沒有任何組織宣稱或直接代表農民參與法律、政策制訂,替農民說話辦事,以有效地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如果國家能夠讓他們平靜地呆在家里安居樂業(yè),豐衣足食,那他們就會很少關心國家是由誰和怎樣來治理的。農村中只有很少的"群眾領袖"對一般的政治問題,具有較強興趣和較高的政治積極性,表現出一定的民主素質和能力。中國憲法所推行的間接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其目的和作用只能是使這些政治上積極的少數人有發(fā)言權、政治參與權。管理鄉(xiāng)村的鄉(xiāng)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的選舉可能引起全體農民階級的興趣。但是政治上遲鈍的農民群眾對從"鄉(xiāng)人大"選舉參加"縣人大"的代表就不太感興趣了。只有那些回鄉(xiāng)的離休、退休干部、產業(yè)工人、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負責人、退伍軍人、在城里務工的農民和個體私營業(yè)主或許能夠懂得:縣人民代表大會才是組成中國國家軀體的細胞。一

名德才兼?zhèn)涞目h長(及其領導的縣人民政府)所謀取的能帶給本人的利益,并不比一名德才兼?zhèn)涞泥l(xiāng)長(及其領導的鄉(xiāng)人民政府)少許多。所以他們對選舉的興趣比普通農民群眾要大得多。他們也比其他農民活躍些、能說會道些,選舉他們當人大代表,很容易通過。所以,縣人民代表大會上,農村中積極的鄉(xiāng)鎮(zhèn)干部代表、科技人員和知識分子代表、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負責人、個體私營業(yè)主等這些農民階層的代表,比在鄉(xiāng)人大中肯定要多一些。

  在選舉出席省人大代表大會的代表時,更是又一次出現這種情況:一般農民代表更加對省人大代表大會不感興趣。出席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是縣人民代表大會里積極的德識兼?zhèn)涞纳贁等?。在省人大會上他們同市人大代表相匯合,并接受后者的思想領導和指導。在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中,他們一般地投票贊成市人大代表。于是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省人大通常也不是選派政治上遲鈍的、農民群眾的代表,而是選派城市工人階級及其領導的鄉(xiāng)村中的少數農民代表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去。這樣,就確立了城市工人階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的領導地位。間接選舉的人大代表制度的整個結構,致使各階層(級)代表的多少,以他們對政治關心的程度和他們在政治上活躍的積極程度為轉移。這樣,就致使對政治漠不關心、參政議政的民主素質和能力不強的農民群眾,在越來越高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上的代表比例降了下來,他們的政治意志和愿望、利益和要求,自然難以完全表達和充分實現。?

  由上可見,這種間接的人大代表制度,在事實上限制、削弱甚至取消了農民的經濟、政治權利。對于一般農民來說,如果他們推舉不出自己的"群眾領袖"-人大代表,在鄉(xiāng)、縣、省人大會議上捍衛(wèi)他們的利益和觀點,那么他們在間接的人大代表制度的框框內,就無法充分表達和實現自己的意志、愿望、利益和要求。中國的農民群眾不能推舉出這樣的"群眾領袖",而他們又不夠信任農村知識分子。低下的農業(yè)生產力和農產品的科技含量,使得知識分子在農民階級中的形象、作用受到了阻礙。再加之農村政治發(fā)展的民主化、法制化過程緩慢,幾乎不可能在農民群眾中開展規(guī)模較大的、較引人注目的、爭取農民利益的政治活動。這就是在倡導平等、公正的旗幟下,中國廣大農民的權利依然長期處于短缺狀況,并長期安于"無權"狀況的深層原因。?

  應當看到,現行的人大代表制度以至憲法本身并不排斥農民階級,而是農民沒有強有力的民主素質和能力,去利用憲法賦予他們的各種公民權利。中國農民的身上還帶有自然封建

  農業(yè)制度和農奴制(如西葳)的烙印。他們近半個世紀前才從這種制度中解放出來。這種半封建、差別自然或市場化程度不高的農業(yè)制度曾經致使他們長期處于無權和愚昧無知的狀態(tài),限制他們通過報紙、集會、農會組織參加各種政治活動和接受各種政治訓練。建國后,由于"左"的思想、政治路線在中國農村的長期推行,也曾致使農民處于一種物質上和精神上都極端貧乏的狀況。七十年代末農村第一步改革以來,中國農民剛剛脫離"溫飽"走向小康,在政治上尚處無知,沒有訓練,沒有農會組織,因而漠不關心政治。隨著中國農民走向小康,走向富裕步伐的加快,對人大代表等政治事務逐漸熟悉,農民將會懂得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全面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充分發(fā)揮"密集的多數"的作用。?

  當然,中國農民并不是沒有什么力量,在自己的鄉(xiāng)村,農民還是絕對的主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和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發(fā)展,都是中國農民階級的偉大力量的體現。然而,恰恰是政府由限制、取締社隊企業(yè)到二十年前"大力發(fā)展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農民才不關心在他們的鄉(xiāng)村之外發(fā)生的事情,恰恰是現行農村土地制度,讓農民安居樂業(yè)、豐衣足食(雖然這種制度已經成為農村生產力發(fā)展的桎梏),農民才對參加"人大代表會議"不太感興趣。恰恰是因為政府對農民的利益范圍不加干涉,對增加農民負擔的人和事予以處置,它才獲得了在農民的利益范圍之外不受農民意志和愿望干擾進行治理和統治的自由。從而,保持了農村和整個中國社會的基本穩(wěn)定和發(fā)展。

二、   當前中國農民民主素質的狀況分析

  當前中國農民的政治參與形式,有選舉投票活動;有以個人或集體方式去接近政府官員,反映、說服、建議、批評,以期影響改變他們的決策、決定的接觸活動;有通過大眾傳媒"爆光"或信訪手段反映情況、表達利益,實現意志的投訴活動;有不堪忍受不公正待遇和非法壓制進行抗議、暴力對抗活動或依法訴訟活動。除依據法規(guī)進行的投票、投訴、接觸等制度化政治參與形式外,近幾年來,我國農民的非制度化參與時有發(fā)生(常見的主要有行賄、報復政府官員、村級干部,甚至暴力攻擊,圍攻政府機關等)。然而從總體上看我國農民參與政治的次數、頻度依然很低,有強烈的政治參與意識并經常性地參與政治的農民人數很少。他們大都以維護正當的經濟利益為主要目標,并沒有把政治參與或民主本身當作一種目標自覺地確立并加以追求??梢哉f農民參與政治還僅僅是一種手段性參與。這就表明我國農民的政治參與意識、民主意識尚欠發(fā)達。囿于現實的生存窘境和社會條件,對于民主,在他們看來,是"不能當飯吃"的。確實"民主不是萬能的,但沒有民主是萬萬不能的;民主不能當飯吃,但要吃'好吃的'必須民主"。因此,如何把中國農民的民主意識和民主素質強化到-把民主性政治參與活動,作為一種自覺地確立目標,并據以來支配、調控自己的行動,實現這一預定目標-政治意志的高度,這是中國農村民主政治機制健全、高效的一個基準;也是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一大任務。?

  應當看到,當前中國廣大農民,的確是以上述形式參與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他們的參與不再停留在過去參加某種政治運動的動員性參與上,而是已經達到了為某種明確的目的進行自主性參與的水平。他們以這些獨特的政治參與形式,愈來愈加廣泛、深刻地向人們表達著他們的意志、利益、愿望和要求,也越來越深入地走進中國的政治生活,影響中國的政治決策。?

  日益發(fā)育著的中國農民民主意識,一方面表現了農民階級對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某些認同和維護;另一方面,也顯示了廣大農民愈來愈迫切要求在民主的廣度、深度上,充分保障和不斷擴大其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因此,如何通過各種途徑和方法提高中國農民的民主素質和能力,把他們民主意識強化到一種政治意志的高度,即形成一種堅定、有力的民主意志,直接關系到民主政治在中國能否建立及其成敗。?

  處于啟動階段的農村民主政治機制,一般地可分為二大方面:一是農村現行民主制度及其法律形式即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例如村民自治、農民經濟技術會等。二是農民民主意志的普遍強化(即民主本身被自覺地確立為一種政治目標并加以追求)。這兩個方面既相互區(qū)別,又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

  農村以村民自治為基本形式和基礎的民主制度,把農民當家作主的地位和民主權利予以奠基性固定;同時也規(guī)范、制約著農民的行為。但是,民主作為一種政治機制,只有當這種機制中的核心因素-人,把民主當作一種自我意志加以確立并不斷強化時,這種機制方能啟動并運作起來。首先,民主作為一種思想形態(tài)和政治意志即自覺確定政治目的,并據以支配、

  調控自己行為來實現目的心理過程,是民主政治

度確立并運作的先決條件。

  村民自治這一民主制度,就是"人民公社"瓦解后享有以土地使用權為核心的私人財產權利的廣大農民所形成的共同意志的產物。

  可以說,村民自治是中國廣大農民的民主學校。中國"文革"浩劫的發(fā)生,農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政企合一的體制對民主的束縛,無不伴隨著廣大農民民主意志的微弱,盲從心理的盛行。只有廣大農民具有堅定的民主意志,才能牢牢把握自身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積極參與村民自治事務和其他國家、社會事務的管理,保障民主政治機制的運行。

  隨著農民民主意志的強化和堅定,他們基于農村經濟、政治、文化的發(fā)展,就會不斷提出一系列民主化要求,促進社會變革和政治民主化。在這一過程中,廣大農民民主意志一方面會外化為健全、高效的村民自治民等民主政治機制,另一方面又會內化于廣大農民思想、心理結構的內核,拓展更高層次的民主化目標。?

  讓我們來深入分析一下當前中國農民的民主素質狀況及特點。?

  一、中國農民民主素質修養(yǎng)程度尚處初始階段。很明顯,中國農民民主意志和民主素質還表現為一定程度上的民主觀念,距離成熟的現代民主意志、素質尚有很大差距。首先,農民在村級、鄉(xiāng)級社會事務中的主人意識,平等意識,自主意識缺乏,依附觀念濃厚。農民群眾往往不把自己作為權利的主體,而是寄希望于"上級"、"領導"、"包青天"為已作主;宗族宗法觀念在農民頭腦中依然根深蒂固;當官的應享有特權在農民中尚有一定市場。所以,總體上來看,廣大農民知政、參政、議政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廣大農民剛剛走出"共產主義是天堂,人民公社是金橋"的政治幻覺不過二十多年,他們對政治漠不關心沒有根本轉變是可以理解的。加之無政府主義思潮的影響,一部分農民認為"各種各的田,干部不用管"。一些目無法紀,無視民主程序的現象也是存在的。尤其是廣大農民普遍對于民主的操作知識和技能知之甚少,對非民主的家長制、宗族宗法觀念和行為還缺乏應有的識別能力和抵制力。?

  二、從農民民主素質高低來看,東部較強,西部較弱;各階層的農民也是很不平衡。我國東部和經濟文化較發(fā)達的地區(qū)農民與西部和經濟文化欠發(fā)達的地區(qū)農民相比,其思想觀念,受市場沖擊較大,不封閉、不保守;平等、自主意識或民主意志,對民主權利的要求較強。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中的工人、退伍軍人、回鄉(xiāng)知識青年、個體私營業(yè)主、"打工仔"等"見過世面"的農民特別是農村科技教育領域的農民知識分子,由于其文化知識水平較高,經濟狀況較好,他們頭腦中封建主義思想較少,民主意志難以受到抑制和束縛,比較堅定,有較強的獨立思考能力,看問題較全面,較深刻,所以這些階層的農民敢于仗義直言,爭取民主,因而知政、議政、參政的水平較高,也即民主素質和能力較強。傳統種養(yǎng)業(yè)領域的農民則由于其文化水平所限,生活處于窘境,易受封建主義思想左右和侵蝕,民主觀念淡薄,民主意志易于動搖。他們往往只求爭取直接的、眼前的經濟利益,越是與其切身利益相關的村級、鄉(xiāng)級社會事務,就越能激發(fā)他們對民主的熱情和要求。因此,這個階層農民的民主素質層次較低,帶有民主心理和消極表現的色彩。?

  三、中國農民民主素質結構來看尚不夠全面系統。從整個農村社會心理層次上來講,廣大農民確實具有一定的民主傳統和習慣,只是不夠廣泛和普及而已。這種農民式的民主傳統和習慣,又遠遠沒有形成一種健全、高效的民主運作機制,或一以貫之的民主的行為方式和作風。一些非民主甚至反民主的心理,習俗(如家長制、家庭制)和觀點仍然存在,束縛和壓抑著民主作為一種政治意志的發(fā)育、強化。廣大農民對于如何實施民主,健全民主政治機制如村民自治機制,保障自己的民主權利,知之不多,行之無方。對于一些大家共同的管理事務,農民們往往是"咀里說說"要"投票",要"公決",而最終卻依據"情、理、法"的重輕次序來"了事"。?

  四、中國農民民主素質發(fā)展狀況來看,產生了強烈要求民主與自我抑制民主的矛盾。一方面,隨著農村市場經濟的發(fā)展,農民經濟社會權利的落實和把握,廣大農民產生了日益強烈的民主化要求;另一方面,由于農村經濟文化的相對落后,封建主義遺毒流傳一些地方,政府對村民自治等民主事務支持不力,造成了"理論上的民主"與"現實中的民主"的反差、脫節(jié)。村民自治機制和農村民主

政治機制,一定會隨著這一矛盾的不斷解決而逐步健全和高效化。?

  三、中國農民民主素質的強化是中國長治久安的第一推動力

  在中國封建社會歷史上,農民起義與戰(zhàn)爭次數多、規(guī)模大、組織程度高。這是由于農民在中國封建經濟結構中,遭受著封建國家、地主和商人高利貸三位一體的沉重剝削。這種剝削常常將農民逼到死亡線上,故而揭竿而起2。這些長期輪回的農民起義和戰(zhàn)爭,其目的和

  作用就在于"均貧富,等貴賤","耕者有其田"。為實現平均主義理想而浴血的一代又一代中國農民,當然從戰(zhàn)爭后不得不改善的封建生產關系中得到了一些好處,但是正是最廣大農民頭腦中日益滋生著的、根深蒂固的平均主義,又強化著封建主義的勢力,歷經了二千多年。? 應當看到,對于今日中國農民來說,他們仍然只是生活于"耕者有其田"的平均主義制度之中。在耕地漸減、人口日增的雙重歷史壓力作用下,當"人均耕地不足以一個人糊口"的歷史時刻越來越近時,中國農民階級將會愈加躁動不安。"民工潮"一浪高過一浪就是明證。

  現在一般認為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有1.2億人,約占農村勞動力總數的1/4〔3〕。只有安居才能樂業(yè),反過來,只有樂業(yè)也才能安居,社會才會安定。這么多農民沒活干,安居不下來,人心浮動,從農村到城市,從北到南,從西到到東,從小城市到大城市,不但會影響農村安定和發(fā)展,也會影響到城市安定和發(fā)展。顯然,不能對農村剩余勞動力采取放任自流的政策。大批農民都涌向城市,城市失業(yè)問題,將會更加嚴重甚至釀造危機。很明顯靠現有城市轉移農村大批剩余勞動力是不現實的。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這一焦點性的現實中國農民問題,應該把著眼點放在農村,立足于農村消化剩余勞動力。也就是說要制定和實行切實可行的政策,指導、幫助農民自己最終解決好自己的就業(yè)、生存和發(fā)展問題。只要制定和實施適當的政策使廣大農民群眾向農業(yè)生產的廣度、深度進軍,讓他們在土地上的投入能得到適度的報償,他們還是愿意在農村這個廣闊天地里實現勤勞致富的。可以說,中國的農業(yè)問題、農村問題以及農民自身問題的最終解決,從根本上說,只能依靠中國農民綜合素質、能力的提高。由他們依據自己的意志、利益、愿望和要求加以解決。而廣大農民要解決好自己的問題,其根本途徑只能是民主-大家的事由大家做主來辦好!?

  故然,我國農民受教育程度非常低,但是這并不是農民是否投身民主,參與政治的決定因素。農民即使在受教育程度很低,甚至文盲、半文盲的條件下,出于對政治公正、經濟公正、文化公正、人事公正的企盼、信念和對自身的合法權益的積極追求,或對自身直接經濟利益的維護,他們也會奮起參與辦理大家共同的大事。也即有參與政治活動的需求。這種需求、興趣是不需要由教育、文化來灌輸培養(yǎng)的??梢哉f用民主的辦法來辦好大家的事,不僅是現代中國農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所

 

在,而且是廣大農民的不可違背的政治意志和愿望。即使在上面劃定的參與形式和范圍內,例如村民自治,鄉(xiāng)、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廣大農民政治參與的興趣,也是沒有充分滿足的。因此,不存在什么農民受教育程度低,參與政治不成熟,需要"讓一部分人先民主起來"的任何理由。?

  從總體上看,農民作為低受教育程度者在政治參與中處于不利的位置。他們對現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政治參與形式較難把握和利用,但出于對社會公正的基本追求,多提供一些易于為最廣大農民利用的有效的政治參與形式如村民自治、農會,同時采取適當措施,提高他們受教育程度,強化和提高農民民主素質和能力,使農民對政治參與的興趣與他們實際參與政治的行為協調起來,就能夠促進農村政治經濟的穩(wěn)定協調發(fā)展。?

  今日中國農村不穩(wěn)定的因素固然很多,但最突出的是農民負擔過重。有的地方農民實際負擔占其純收入三分之一以上。有的農戶出售農副產品的收入,交完各種稅收、提留、攤派,所剩無幾,不堪重負。僅1992年一年內,一貫"注重正面宣傳"的新聞媒介公開報導的農民因不堪重負而自殺的事件就有三起。一些地方的農民轉讓"責任田"給別人耕種,還要"倒出錢"。減輕農民負擔,政府曾三令五申,為什么屢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機構臃腫,吃"皇糧"的人太多?,F在一個鄉(xiāng)鎮(zhèn)就有百把人,多的達二百人;每個縣直機關都有七、八十個局級單位,上千名干部,加上教師和其他公職人員,二、三十個農民就要養(yǎng)一個"吃皇糧"的人。財政入不敷出,就從農民身上打主意。二、不少地方和部門,追求所謂"政績",不切實際,好大喜功,辦廠設店,修橋筑路,一律從農民身上攤派集資,超越農民的承受能力。三、有些縣、鄉(xiāng)級的涉農政府部門和個別官員,利用手中權力,巧立各種名目,撈取農民"辛苦錢",用于發(fā)獎金、買轎車、蓋房子,或者大吃大喝,揮霍浪費。不堪重負的農民群眾,有的起來抵制,甚至圍攻鄉(xiāng)政府,當地就輕率地動用公安武警進行壓制,以致釀成死人傷人事件。由此看來,要從根本上實際"輕徭薄賦"、休養(yǎng)生息的政策,把農民負擔減輕到他們的經濟、心理承受力范圍之內,只有讓農民通過自己的組織-農會,經常地與當地政府民主協商對話,方能從根本上加以解決。不能僅僅依靠一年一度的鄉(xiāng)、縣"人大"會議上少數農民代表的提案。所以,農會組織的建立是勢不可擋的。由于經濟利益的驅動和政治意志的統一,隨著廣大農民群眾富裕起來后,文化素質、民主素質和能力的強化,象農民負擔問題,一定會解決得更及時一些,更全面一些,更科學一些,更合理一些。因此,只有建立農會組織,從政治上培養(yǎng)和訓練中國農民的民主素質和能力,切實解決好農民、農業(yè)、農村問題,從而解決好老百姓的"吃飯"這一關系到中國長治久安的根本問題,中國農村的穩(wěn)定發(fā)展才會得到根本的保證。可以說強化農民民主素質訓練,提高農民民主能力和參政議政水平,是中國長治久安的第一推動力。?

四、   提高中國農民民主素質的基本途徑

  提高廣大農民民主素質和能力,是村民自治和農村以致整個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方面和基礎性環(huán)節(jié)。我們必須著眼于民主的實效,讓廣大農民經常地飽嘗民主甜果,從而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的政治積極性、智慧和創(chuàng)造力。?

  針對上述中國農民民主素質的現實狀況和特點,要提高他們的民主素質,必須從啟動和強化村民自治和農村民主政治機制入手,不斷地、綜合地推進下列措施的實施。?

  一、致力培養(yǎng)廣大農民的主人意識、平等意識、法治觀念,從而動員、組織他們積極參與政治,敢于競爭和競選,敢于議政參政。從來都沒有什么"救世主"。包括農民在內的廣大勞動人民就是國家的主人,更是所在村、鄉(xiāng)的主人。對于包括鄉(xiāng)鎮(zhèn)干部在內的公務員和領導人來說,這種主人意識同時體現為"公仆意識"和"服務意識"。廣大農民必須拋棄讓官"為民作主"等在本質上屬于封建主義的東西。對于現代國家來說,沒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也沒有超越于中共黨章之外的特殊黨員。任何人在法律上、政治上、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官員特權思想、官貴民賤的等級觀念、宗法思想和宗族勢力都是封建主義的東西,現代農民必須堅決反對和剔除。在廣大農村和農民中,倡導依法辦事,依法治村,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使廣大農民知法、守法,把自己的權利、義務統一起來,自覺維護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其他法律的地位和尊嚴。在健全法治的基礎上,開辟多種多樣的切合農村實際的政治參與途徑和形式。這是廣大農民參政議政的前提和動力。逐步地進而普遍地建立農會組織,很有必要,也很重要。民主政治機制是以其關鍵因素-人的積極、高效地參與為"啟動器"的。因此動員、組織和支持廣大農民合法、有序、有效地參與村民自治事務,農會事務,人大代表選舉及其他政治、社會事務,對于農村民主政治建設,至為關鍵。?

  二、大力發(fā)展農村市場經濟,努力增加生產力總量,為提高廣大農民民主素質創(chuàng)造經濟條件。市場經濟歷來就是民主政治機制啟動和發(fā)展的基礎。一方面,廣大農民民主素質的不斷強化,積極、高效地實施民主,參政議政,必須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現代信息技術等工具、手段;另一方面,農村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必須導致農民群眾對村民自治等民主權利的普遍渴求,從而要求落實、拓展并牢牢把握法律賦予他們的各種經濟、社會權利。如果廣大農民的經濟生活日益滲透著等價交換的原則,沒有非法"攤派""集資"等超經濟強制手段壓服他們,在商品交換中,相互對立的就僅僅是權利平等的商品所有者或生產經營者。在客觀上,廣大農民就不會分級別、地位、性別、民族、年齡等,獨立自主、平等地進行生產和交換。此時,參與意識和競爭意識就會由單純的經濟觀念上升為一種政治意志-民主!不折不扣的民主!?

  三、大力發(fā)展農村文化教育和科技事業(yè),提高全體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從而直接或間接地培育和提高農民民主素質和能力。一定的文化水平是強化民主素質,實現民主權利的重要條件。在民主政治事務中,一切活動諸如選舉、競選、提議、審議等都離不開一定的文化條件。正如列寧所說"不識字就不能有政治,不識字就只能有流言蜚語,傳聞偏見,而沒有政治"[4]。如果縣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們不懂得要求縣鄉(xiāng)(鎮(zhèn))政府首腦把財政支出增長速度控制在財政收入增長速度之下,以維護農民群眾作為納稅人的權利,人大會議開得越多就越沒有作用和意義。另外,一定的文化水平還是全面正確理解民主目標,民主方法,消除封建主義所必備的。?

  四、不斷健全以村民自治為基礎的農村民主制度,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政治積極性、智慧和創(chuàng)造力,切實保障農民各項經濟社會權利。首先,要把村、鄉(xiāng)、縣和整個國家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情況、重大決策、重大事件公開告訴廣大農民,形成一定的制度。既要拋棄封建專制濃厚的封閉性、神秘性,徹底拋棄"愚民"做法;又要克服實施民主過程中的虛假、欺騙現象,完全消除"賄選"、"騙選"現象。對廣大農民實行真正、廣泛的民主,由他們參與到村級、鄉(xiāng)級、縣級以至整個國家事務中去。中共十三大報告曾經明確提出:"提高領導機關活動的開放程度,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問題讓人民討論"??上н@一點至今還沒有完全落實。其次,加強執(zhí)政黨和政府與廣大農民之間的雙向政治溝通,提高人大代表中的農民比例,密切政府與農民關系。當雙向政治溝通不暢時,政府對下情了解不夠,就易于產生脫離農村實際,脫離農民群眾的傾向,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就難以避免。同時,(鄉(xiāng)縣)政府工作中的某些失誤,定有一些客觀原因,責任不全在政府。但如果不通過農會、"人大"等渠道達到雙向溝通,廣大農民的意志、利益、愿望和要求也會難以得到及時表達和實現。他們就會無意中把一切過失和責任歸于政府,失去農民的理解和支持。一旦出現利益對立或危機情況,農民群眾就會織,健全政府與農民雙向溝通機制,即使政府工作有了失誤,出現了危機,農民也會與政府一道客觀、公正地看待一切,面對困難,與國同憂,同舟共濟,共渡難關。因此,建立政府與農民之間的雙向政治溝通機制,是極有利于強化和提高廣大農民民主素質和能力的。?

  總之,中國農民權利長期短缺的自身原因是民主素質和能力的低下。有效地解決好今日中國現實的農民問題,極為重要的是動員和組織廣大農民群眾自己站立和行動起來,以良好的民主素質和能力,爭取自己的經濟社會權利,通過村民自治、農會等政治參與途徑與形式,把大量存在的利益沖突甚至政治對抗化解掉。只有這樣,才能最終從根本上全面解決好中國農民的生存和發(fā)展問題,推進中國和整個社會的長期穩(wěn)定和發(fā)展,為中國長治久安奠定的基礎。可以說,提高中國農民民主素質和能力是中國長治久安的第一推動力。為此我們必須大力發(fā)展農村市場經濟,為提高廣大農民民主素質創(chuàng)造經濟條件;致力培養(yǎng)廣大農民的主人意識、平等意識、法治觀念,動員、組織他們積極參與政治;大力發(fā)展農村文化教育和科技事業(yè),提高全體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民主能力;不斷健全以村民自治為基礎的農村民主制度,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的政治積極性、智慧和創(chuàng)造力


 

發(fā)布:2007-07-29 11:19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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